【未成年犯罪辩护词】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辩护词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我和葛汝国律师接受本案被告付xx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被告人付xx的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今天,四个正处在花季年龄的青春少年,本应当坐在明亮的教室聆听老师的教诲,但却因为自己的无知和愚昧,站在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我相信,参加诉讼的每一个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和他们的家长一样,感到格外的心痛。我们即为他们的犯罪感到愤慨,更为他们的未来感到担忧,因为今天的审判关系......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通用律师事务所受龙门县法律援助处的指派,我受广东通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人邹某的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从本案事实和情节看,被告人邹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
1,2010年10月3日,是高某、赖某(均在逃)他们准备好铁撬、大剪钳子、介刀等工具,实施撬门和剪电缆线的,被告仅仅是在外面望风。显然,在这次毁坏财物中,被告人邹某没有直接参与毁坏财物,仅仅在客观上起了一个望风的作用,情节是显著轻微的,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基站被盗后并没有造......
【未成年犯罪辩护词】未成年人犯罪的辩护词(精选)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通用律师事务所受龙门县法律援助处的指派,我受广东通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人邹贵强的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从本案事实和情节看,被告人邹贵强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
1,2006年10月3日,是高新星、赖志锋(均在逃)他们准备好铁撬、大剪钳子、介刀等工具,实施撬门和剪电缆线的,被告仅仅是在外面望风。显然,在这次毁坏财物中,被告人邹贵强没有直接......
教唆未成年犯罪的量刑要根据犯罪的性质、罪名、情节等多重因素确定。
教唆或者帮助10周岁以下、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的,应当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全部的赔偿。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人及其监护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教唆或帮助10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的,则应当和未成年人一起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赔偿。
二、教唆未遂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法律文书中要写明未成年被告人出生年、月、日。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
案情?王、张二人预谋抢劫,2002年11月某日晚8时许,王、张拦截出租车一辆,欲在乘车过程中伺机对女司机进行抢劫,当车行至郊区某检查站时,检查人员对王、张二人进行询问,见二人神情慌张,并发现二人随身携带有水果刀和螺丝刀及绳索等物,遂将二人带至派出所讯问,王、张二人交代了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的事实。
根据上述案情,在对本案二被告人犯罪形态的界定问题上,法官之间存在分歧。
刘法官:我认为,上述二被告人的行为应该界定为犯罪未遂形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