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医疗为限。 若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医疗保险,其除外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所支出的医疗、医药费;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费;装配假眼、假牙、假肢等费用。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须提供意外伤害事故证明以及县以上(包括县)医院诊断书和医疗、医药费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