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的材料需求包括住院费用报销和门/急诊费用报销两部分。
1.对于住院费用报销,所需材料包括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住院收费收据(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对于异地住院费用报销,还需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门/急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则包括门诊病历、门诊收费收据(发票)、门诊费用清单、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对于报销住院前急诊的费用,还需提供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收费收据(发票)、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
1.对于异地报销,参保人员需先全额垫支医疗费用,然后持相关报销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报销。
2.医保局审核后将报销金额拨付到患者的银行账户上。
3.异地报销的具体流程包括持医保证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签字确认住院属实并由医保办盖章确认,3日内向参保地医保局电话申报,出院后持报销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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