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它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存在。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这意味着试用期实际上是正式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从法律角度讲,试用期与正式工作期一样,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是的,试用期也需要缴纳社保。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这意味着,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的员工,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3.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试用期是否结束、员工是否成为正式员工无关。
1.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缴纳社保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员工也有责任配合用人单位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缴纳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内的社保缴纳与正式工作期一样,都是双方共同的责任。
你对试用期社保问题还有疑问吗?如有需要,可咨询找法网,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