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职工的工资是可以要回来的。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了职工工资的优先受偿权。
2.在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若有剩余,这些剩余部分应当首先用于清偿职工的工资。
3.具体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按照一定顺序进行清偿。
4.第一顺序便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5.在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职工的工资将得到优先保障,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因此,对于职工而言,即使公司破产,也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的工资无法追回。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和申请,就有可能获得应得的工资报酬。
1.工资优先受偿权益是指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职工的工资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这一权益的保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2.根据该法规定,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应当用于清偿职工的工资等劳动报酬。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充分尊重和保护,确保了劳动者在公司破产时能够获得应有的工资报酬。
3.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工资优先受偿权益,法律还规定了相应的程序和措施。
例如,职工可以通过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参与债权人会议等方式,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破产管理人也有义务依法处理职工的工资债权,确保职工的工资得到及时、足额的清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对于工资清偿的规定非常明确和具体。
2.该法规定,在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首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各项福利费用。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充分保障和尊重。
3.破产法规定了工资清偿的顺序和范围。
(1)在清偿顺序上,工资债权优先于其他类型的债权得到清偿。这意味着,在公司破产时,职工的工资将得到优先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在清偿范围上,工资债权包括职工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费用。
4.破产法还规定了工资清偿的程序和方式。职工可以通过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工资债权。
5.破产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职工的工资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并制定相应的清偿方案。
6.在清偿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应确保职工的工资得到及时、足额的清偿,避免出现拖欠或不足额支付的情况。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工资清偿的规定非常明确和具体,为职工的工资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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