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股东知情权纠纷以谁为被告

2024-05-08 14: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司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司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股东知情权纠纷应以公司为被告,因为知情权主要体现为对公司的了解和查阅权。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理由及主体争议讨论等方面,为您深入解析股东知情权的纠纷问题。

  一、股东知情权纠纷以谁为被告

  在股东知情权纠纷中,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股东的知情权主要体现为对公司的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的了解和查阅权,这是向公司提出的申请,因此,当股东因知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时,应以公司为被告。

  二、法律规定和理由

  1.《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明确了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和内容,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

  2.股东在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

  3.如果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4.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知情权纠纷以谁为被告

  三、知情权主体争议讨论

  关于股东知情权的主体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

  1.一种观点认为,享有知情权的主体只能是公司的现任股东,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就丧失了股东身份,因此不能再享有股东知情权。

  2.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尽管前股东已经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但如果他们怀疑在持股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隐瞒了可分配利润,他们仍有权提起知情权之诉,以搜集相关证据。

  这两种观点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关于股东知情权的主体争议,你觉得前股东是否有权提起知情权之诉?如果你有其他疑问或想进一步了解,欢迎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

公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023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司法律师团,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