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后的赔偿问题,首先取决于被辞退的原因。
1.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但如果劳动者是被合法辞退,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被辞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1.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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