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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

2024-04-3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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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中的善意取得的意思是什么?文章对善意取得的含义进行了解释。了解善意取得的条件和精神赔偿的相关问题,同时分析了遗失物和善意取得的关系。

  一、民法中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

  1.当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时,如果受让人在受让该财产时是出于善意,并且以合理的价格进行了转让,该财产进行了登记或交付,受让人可以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2.需要注意的是,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对于其他物权的取得,可以参照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

  二、善意取得与精神赔偿

  1.在涉及善意取得的情况下,通常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

  2.根据法律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情况。

  3.而善意取得财物并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因此,在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受让人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中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

  三、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吗

  遗失物不可以善意取得。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的所有权人,也就是遗失物的主人有权追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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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有什么
1、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有: (1)受让人须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非交易行为需可取得所有权,但非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 (3)转让处分的标的物须为动产; (4)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占有。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时才为“善意”,否则为恶意,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5)善意受让人取得占有的动产须是依所有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占有的财产; 2、关于善意取得的效力,善意取得一旦成立,善意受让人即时取得财产所有权,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并请求权一并丧失。原权利人有请求非法转让人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的权利;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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