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重大误解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构成要件:
1.误解通常是由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非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这种误解常常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交易经验,导致合同与其真实意愿相违背。
2.误解必须涉及合同的主要内容,如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
若仅仅是关于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且这种误解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它不应被视为重大误解。
3.误解必须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旦行为生效,误解方的利益将受到损害。
在重大误解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是有权行使撤销权进行撤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当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若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在重大误解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当相对人导致该错误认识发生时,行为人可以基于错误主张撤销。
2.如果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存在错误认识,但仍然促使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行为人也有权主张撤销。
3.当行为人和相对人存在相同错误认识时,行为人同样可以基于错误主张撤销。
以上是对合同中重大误解的认定、重大误解下合同的撤销权行使以及重大误解下合同撤销的条件进行的详细分析。
在订立合同时,双方都需要格外谨慎,确保合同的意思一致性。若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然而,在行使撤销权时,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若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的合同事务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