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顺延和工期延误的主要区别如下:
1.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2.工期延期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监阀单位申请获得批准而增加工期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1.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和开工条件;
2.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施工单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约定提供指令和批准,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因停水、停电、停气导致停工超过8小时;
6.隐蔽工程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施工单位未及时检查;
7.施工单位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建筑工程工期顺延后,建房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施工单位不赔偿的,建设单位可以起诉施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