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遭遇用人单位违约不支付赔偿金时,劳动者首先应当明确自己的权利,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赔偿金属于违法行为。
2.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限期支付。
3.投诉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未支付,则可要求加付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赔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逾期支付劳动报酬等各类赔偿的法律后果。这包括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加付赔偿金。
2.具体计算标准依据实际应付金额而定,为劳动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1.劳动者在投诉过程中应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及拖欠赔偿金的证据。
2.有效的证据是维权成功的关键,一旦投诉被受理,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相应的费用,并在逾期不支付的情况下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