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出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存在多种风险,主要包括:
1.无法进行正常的买卖、赠与、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订了相关合同,这些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无法进行抵押贷款。房屋抵押是一种银行认可的安全融资方式,没有产权证,房屋无法进行抵押,这将影响做生意或投资。
3.房屋可能被“一房二卖”。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由于房子没有房产证明,卖家或开发商可能同时与另一个买家签订购房合同,把房子卖给另外一个人,从而引发纠纷。
4.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获得补偿。没有房产证,在该房产所处土地被征用或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5.可能被法院查封。没有房产证,房子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原业主身上有债务纠纷,房产就可能被法院查封,被法院查封的房产无法上市交易,原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可能无效。
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房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5.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