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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谁和谁签

2024-02-2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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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谁和谁签?本文接下来的内容会深入探讨物业服务协议的签订主体、合同特征及包含事项,想了解更多细节,跟随找法网法律小助手一起一探究竟吧。

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谁和谁签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特别是在业主委员会形成之前,建设单位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需要与之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这种合同的签订是为了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在业主大会或委员会正式成立后,可能会进行重新的协商或更改。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几个显著特点:

1.它是基于平等、自愿原则上的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有本质的区别;

2.它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与一般委托合同相比,双方不能因失信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律或合同解除条件;

3.这是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后有权获得报酬;

4.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需书面形式并报备。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谁和谁签

三、物业服务合同应包含事项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1.物业管理事项;

2.服务质量;

3.服务费用;

4.双方权利义务;

5.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

6.物业管理用房;

7.合同期限;

8.违约责任

这些条款确保双方的权益受到保护,并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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