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出生的胎儿能继承遗产。在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出生胎儿可以继承遗产的范围: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胎儿的医学出生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为死者的直系血亲。
3.遗产的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存折、车辆登记证等。
4.涉及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5.公证申请书,包括胎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医院等信息,以及胎儿监护人的身份信息等。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