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或者抵押。这里说的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地役权的存续期限一般最长是70年。虽然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而我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为70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地役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利用目的和方法。
4.地役权期限。
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解决争议的方法。
1.协商和解:在自愿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谈判、协商等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请求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以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或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