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业主交。
1.如果业主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物业费的承担做了约定,就应遵循合同约定。
如果合同约定由业主交纳物业费,业主便是承担物业费的唯一主体。但是如果合同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业主仍要对物业费的交纳负连带责任。
2.如果业主和承租人对物业费没有约定,则物业费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业主是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有义务交纳物业费。如果业主和承租人之间没有关于物业费的约定,则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并没有发生转移,显然仍然应当由业主承担。业主在交纳物业费之后,没有权利要求承租人承担该项费用。
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但可通过债务转移的方式处理。因为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与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费用是不能相抵的。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