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的物业费是根据当地的市场调节价来制定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一般来说,物业费是在前期房产公司与物业公司在市场调节价的基础上协商而来,在买房时购房者手中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都已经注明物业费的标准。
如果发生了下列情况,业主是可以不交纳物业费的:
(一)物业提供了合同内没有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可以有权拒交;
(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可以拒交;
(三)物业擅自提高服务费用,对于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拒交;
(四)物业服务的质量太差,业主可以暂时拒交,但要拿出证据并协商解决等等。
(一)公共服务。它是为全体用户提供经常性服务,是所有用户都可以享受到的。
1、卫生服务,包括每天清扫公共楼梯、道路、绿化池,上门为单位和用户收集清运垃圾、清洗每天的垃圾桶。
2、定期清洗消毒楼宇公共食用蓄水池,保持池内的自来水卫生;在每次清洗水池的同时,清洗楼梯走廊。
3、每月派员挨家挨户上门登记计算,交缴水电费;对所管理的楼宇公共水电设施的维护保养、楼梯过道的公共照明维护,随时更换坏了的灯泡。
4、维护小区环境,设卫生监督员每天流动检查,制止各种有损市容、市貌的乱搭乱建、乱倒、乱放、乱涂等违章行为,保障全体用户的利益不受侵害。
5、小区内的治安服务,设立治安岗亭和流动巡逻队伍。
(二)专项服务。
它是为某些用户群众提供的服务,有:
1、为高层用户24小时开启、维修电梯;
2、定期翻新、粉刷楼宇;
3、检修各种公用设施,如高层供水水泵、消防设备、配电房等动力设备;专项服务的收费,按各用户的建筑面积合理负担。
(三)特约服务。
它是为满足用户特别需要而提供的个别服务,主要有:
1、代保管自行车、摩托车、汽车;
2、代管房屋;
3、预约定期上门清扫室内卫生;
4、收洗衣物、被褥、缝制衣服;
5、代购商品、代送煤气等;
6、代搬家业务;
7、代接送小孩上学、入托;
8、土木工程维修、装饰;
9、园林绿化的设计、种植保养和出租时花盆栽;
10、维护室内水电设备、家用电器;
11、用户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别墅物业管理费标准的法律知识。别墅的物业费是根据当地的市场调节价来制定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一般来说,物业费是在前期房产公司与物业公司在市场调节价的基础上协商而来,在买房时购房者手中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都已经注明物业费的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