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共同同意的其他费用。
实践中,一般从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业主就要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了。而在交付房屋前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支付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