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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2023-12-18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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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是需要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等进行补偿。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批准之日开始三个月内进行发放。

  一、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是: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

  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什么时候发放

  一般自征收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发放。找法网提醒您,国家征地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应当在签订征收协议后、实施征收前一次性发放补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

  三、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程序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程序一般如下: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收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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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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