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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改变的法律处罚措施是什么

2024-06-2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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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用途改变的法律处罚措施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行为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必要时,还可以对行为人进行罚款处理。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行为人无法办理确权手续。

  一、土地用途改变的法律处罚措施是什么

  土地用途改变的法律处罚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二、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如何确权

  找法网提醒您,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后是不能确权的。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用途改变

  三、土地用途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用途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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