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没有工伤保险受伤的处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如果出现工伤的情况,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农民工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
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
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
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找法网提醒您,农民工工伤报案时间要求有限制,员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该时限是一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