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审批的法律流程是:
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议并公布;
2.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
3.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
4.符合审批条件的,核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2.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3.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4.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5.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6.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7.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8.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间:法定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承诺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