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债务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利害关系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2.申请人提供担保;
3.人民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找法网提醒您,财产保全的措施:
1.查封,即对涉案财产等检查以后,就地封闭,禁止动用;
2.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
3.冻结,即由人民法院发出执行令,由银行冻结涉案的银行账户;
4.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申请查封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登记中心的房屋产权信息单、银行开户证明等;
5.经担保人签名或盖章的担保书一份,申请人以外的自然人为担保人的,担保人还需要在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章担保书;
6.担保财产价值与申请查封价值相当的证明材料一份,如银行账户明细,按揭房产价值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