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条件: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是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4.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用人拒绝不支付一名劳动者工资3个月以上的工资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找法网提醒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诉时效,需要根据具体的刑期进行确定。分别是: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
2.被判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