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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施工现场有权罚款工人吗?目前人在江苏溧水

行政纠纷
2024-07-04 06:42: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工地有权利罚款吗
    1、工地没有权利罚款。法律规定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只有经授权的行政机关才有权罚款,建筑工地作为私人企业,不具有罚款的合法主体性,因此建筑工地罚款不合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交警有权在施工工地查车吗
    交警没有权利在施工工地查车。因为工地不属于公共交通环境,所以如果在工地倒车撞人等构成相应的罪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之类的。
    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工地不属于公共交通环境,交警来查是不合法的。所以如果交警来查,可以向交警大队的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工地不能对农民工罚款。建筑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工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系平等地位的民事活动双方,建筑单位无权向工人开罚款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使处罚权应当由相关司法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做出。
    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需要看合法的规章制度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