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内容是:
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4.等等。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低工资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劳动监察大队没有强制执行权。但对违法行为有处罚权,有强制执行权的是法院。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