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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如何的

2024-06-2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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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的,一般初次鉴定的收费在二百八十元到六百元之间。工伤鉴定申请的材料是《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等。

  一、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如何的

  1.做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

  2.初次鉴定收费一般在每人280元至600元每次之间,鉴定中需要进行检查诊断的,在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费用另计。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收费,一般在每人350元至1200元每次之间。需要提醒的是,工伤职工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不服初次鉴定结论,申请再次鉴定的,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人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申请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如下: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

  三、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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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呢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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