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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标准的定义是什么

2024-06-2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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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鉴定标准的定义是指,对受到工伤的受害者,依据工伤的标准对其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材料是,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等。

  一、工伤鉴定标准的定义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定义是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工伤鉴定的流程是:

  1.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4.专家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

  二、工伤鉴定的材料是什么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工伤鉴定

  三、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工伤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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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功能障碍;器官损伤;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其他。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1.1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附录A为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附录B为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1.1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附录A为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附录B为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1.1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附录A为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附录B为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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