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请求人民政府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找法网提醒您,宅基地被恶邻强占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宅基地纠纷直接的厉害关系人;
2.被告是明确的;
3.原告对于起诉的请求和事实明确;
4.原告起诉被告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管辖法院。
宅基地被恶邻强占需要下列证据: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物证;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鉴定意见;
7.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