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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的约定方式是什么

2024-06-1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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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的约定方式是双方协商约定,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的,可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出租人回收房屋时可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房屋租赁注意事项有出租人是否为房屋产权人等。

  一、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的约定方式是什么

  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的约定方式是:由双方协商约定。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一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二、房屋租赁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一般需注意的事项如下:

  1.出租人是否具有出租房屋的权利,是否为房屋产权人;

  2.如为承租人转租,应确认其是否与出租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与协商时的内容一致;

  4.合同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5.其他应注意事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消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

  三、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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