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没有宅基证的农村能否合法办理房屋建设手续

2024-06-13 21: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没有宅基证的农村不能合法办理房屋建设手续。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的要求是申请宅基地年龄要求、农村居民的房屋已经无法居住、申请宅基地的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居民等。

  一、没有宅基证的农村能否合法办理房屋建设手续

  没有宅基证的农村不能合法办理房屋建设手续。农民只有获得宅基地之后,才能够提出建房审批手续,开始房屋的修建。如果农民擅自在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上修建房屋,则属于违规违法的行为,尤其是占用耕地修建房屋,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进行拆除。而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如因为子女结婚等原因分户,缺少宅基地以及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等。

  二、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宅基地的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居民,而且常年居住在农村,并且名下没有宅基地。

  2.申请宅基地年龄要求,年龄要满20周岁以上,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父母已经分户的,才可以申请宅基地。

  3.如果因国家需要对你家土地进行征收了的,导致失去宅基地的,可以在当地申请一块宅基地,但是要注意的是你没有申请以房换房的形式来补偿。

  4.因为洪灾或者其它天灾人祸导致现在居住的房屋破损的,可以在原宅基地上申请重新建房。

  5.农村居民的房屋已经无法居住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6.其它特殊原因,不得已把户口迁出去了,然后户口又迁回来之后没有宅基地的,这样的人也是可以申请的。

没有宅基证农村房屋建设

  三、如何去申请宅基地建房

  找法网提醒您,宅基地申请建房的流程是:

  1.建房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至镇政府初审;

  2.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3.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4.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5.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797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大家都在问
没有房屋使用证,能办理宅基地证吗?
法律分析:没有土地使用证,盖房子是不可以的。建造房屋的,需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建设房屋的文件。房屋没有建成,不可能有房产证。需要等房屋建设完成后,再凭土地使用证和建设批准文件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