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抵押后办理过户手续是需要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申请提前还贷,付清全部银行贷款后持身份证、产权证、他项权证、银行已还清贷款的证明到房管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注销后进行过户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房产证复印件不可作抵押品。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所以,单凭房产证复印件是不可以抵押的。
房产证是否被抵押的查询方式如下: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房产证抵押查询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 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窗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