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根据相关规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找法网提醒您,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费纠纷投诉可以找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出现物业费纠纷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负责主管物业行业的部门。在投诉之前要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最好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选择书面方式提交投诉更有效。最后在提交投诉之前建议仔细看看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有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