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安置房的房产证办理时间是交房以后三个月内,需要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同时需要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如果是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
产权证一般是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找法网提醒您,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