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过错离婚时,财产分割应视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外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分割财产包括如下财产:
1.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
2.双方约定可以予以分割的财产;
3.双方在婚姻登记后,离婚前取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4.知识产权的收益的其他财产。
离婚不得分共同财产的情形大致如下:
1.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一方掩饰夫妻共同财产企图独占的行为。常见的有:隐藏房产、隐藏存款、隐藏投资及收益;
2.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一方改变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放、管理的地点、机构且拒不交出分割的行为;
3.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而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主要是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处理权;
4.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一方消灭夫妻共同财产或使其失去价值的行为;
5.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一方浪费夫妻共同财产,如对网络主播巨额打赏;
6.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