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遵循《民法典》规定,将夫妻共同财产分为法定和约定两大类。
1.法定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平等分割。
2.特有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身体损害赔偿金等,则归个人所有。有争议时,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具体到分割操作,有以下几个要点:
1.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的分割,可按比例或市价分配;
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分割,需考虑股东会意见和股东权益;
3.合伙企业出资的分割,须得到合伙人一致同意;
4.独资企业的分割则根据经营权和资产评估来衡量;
5.对于房产,无论婚前婚后,通常视为共同财产;
6.军人复员费等按照婚姻关系存续年限计算共同财产部分。
1.特有财产通常归个人所有,包括婚前财产、个人受赠财产等。但若婚后这些财产有所增值,增值部分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2.特殊情况下,如父母给予购房资金,根据赠与时间不同,可能视为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
3.此外,关于知识产权的分割,需考虑创造者的劳动贡献和知识产权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