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如下解决:
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时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
3.提起仲裁或者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能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证据,找法网提醒您,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个税完税证明、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书面材料。
拖欠工资不可要利息。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