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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归谁所有

2023-11-29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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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归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所有,探望的时间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探视权人对子女有危害子女利益行为的;探视权人有危及子女健康的可能等。

  一、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归谁所有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以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中止探视权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探视权中止的情形如下:

  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离婚后的探视权

  三、探视权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1.探视权的起诉应向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2.若在判决后,一方仍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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