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后对方不让你看望孩子,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不让看望孩子的原因,并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2.如果是因为对方存在不合理的理由,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或者已经是判决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要求对方配合探视。
3.如果对方拒绝沟通或者无法达成协议,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你对孩子的探视权。
4.法院将会在审理后作出判决,裁定具体的探视时间和方式。
在某些情况下,探望权可能会被中止。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在确认或恢复探望权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协助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如下:
1.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被执行人的姓名、住址、探望时间、方式和频率等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给义务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等组织,要求其协助执行。
如果义务人拒绝履行协助义务,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3.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子女的利益和身心健康状况,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如果发现义务人不履行协助义务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法院将会依法予以制裁。
如果你在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在找法网上,你可以找到更多专业律师的建议和帮助。让我们一起保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