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 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