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受害人人身权益,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授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行政赔偿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1.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2.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和逾期不改违章建筑的;
3.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被违法强拆的诉讼期限为六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