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应当具备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3.租赁期限;
4.维修和保养责任;
5.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6.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7.其他约定事项。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租赁合同的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租赁合同的保管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