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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出租合同的法律规定与起草指南

2024-06-27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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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商铺出租合同的法律规定是超过六个月租赁期限的,需要使用书面形式签订,没有使用书面形式,不能确定租赁期限的,一般视为不定期租赁,起草指南是要写明商铺的基本情况、租金、违约责任等。

  一、商铺出租合同的法律规定与起草指南

  商铺出租合同的法律规定与: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商铺出租合同的起草是写明以下内容:

  1.要出租的商铺或者物业的地址、面积、范围以及出租的用途

  2.店面租金、支付方式、保证金等

  3.维修责任,由谁负责维修,费用谁承担

  4.违约责任等。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有哪些

  1.出租房屋的权利。找法网提醒您,这是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是法定权利。

  2.收取租金的权利,这是根据合同约定而产生的一种权利。

  3.确保出租房屋合理使用的权利。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用途,并对修补、扩建行使决定权。定期对出租房屋行使检查权。

  4.提前收回自住的权利。在何种情形下可以行使这权利,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当然如果是约定的或显然是明显合理的原因,应该是允许的,规章规定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可行使索赔的权利。行使这权利在于法理由,根据建设部的规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行使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权利。

  6.合同期满收回房屋的权利。合同期满,是否同意续签出租合同,是出租人的权利。

商铺出租合同

  三、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违约该怎么处理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违约的,可以要求其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等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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