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证据清单内应当包括书证,物证,勘验和现场笔录,鉴定结论,视听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在清单上应该分门别类按照名称、内容、数量等标准进行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如果相对人已经申请复议,再申请诉讼的,诉讼有效期是十五日,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起算。
行政诉讼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效期。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其他规定。
是找法网提醒您,否聘请律师代表诉讼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本身。法律不要求只有律师才能被起诉,对于有关诉讼,法律文件认为他们可以处理,当然不能聘请律师。然而,在现实中,律师往往在诉讼能否胜诉中扮演重要角色。律师可以决定你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客户对行政诉讼中是否需要律师感到犹豫不决,建议您首先找一位专门负责行政诉讼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