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单位可通知劳动者终止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找法网提醒,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购买社保,因为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需要出示员工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及其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