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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024-06-20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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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是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明确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等。

  一、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不一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如口头承诺)。但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了六个月,为了更好地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还是应当要采取书面形式。

  二、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注意事项有:

  1.签订书面租房合同,口头合同容易发生纠纷;

  2.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3.中介出租房需明确对方是否有代理权;

  4.在租赁期限内对房屋维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5.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6.明确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7.明确约定是否可以转租;

  8.确定双方违约责任;

  9.约定可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

  10.确定争议处理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书面

  三、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吗

  找法网提醒您,以下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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