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除:
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中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是,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其他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赁合同中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是:
1.合同解除有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终止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
2.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其他区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