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纠纷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房屋租赁合同不一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如口头承诺)。但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了六个月,为了更好地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还是应当要采取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租赁的程序是:
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