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3)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物业公司实际上没有义务解决业主纠纷。物业公司接收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本着邻里和睦的角度参与相互沟通。具体法定责任,物业公司没有被赋予这种权力。找法网提醒您,特别相互之间的矛盾,两家业主都找到物业让说出解决办法,物业公司是经营性企业,不是法律服务机构,不能要求一方必须怎样不能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