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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如何防范虚假诉讼

2023-08-15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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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诉讼中防范虚假诉讼的方式包括要对案件的事实进行严格的审查;要对虚假诉讼的参与人进行严厉的惩戒等。虚假诉讼罪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与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等。

  一、行政诉讼中如何防范虚假诉讼

  防范虚假诉讼的具体如下:

  1.对案件事实进行严格审查。

  2.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严厉惩戒。

  3.要进一步提高对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意识,形成制裁虚假诉讼的共识和氛围。

  3.立、审、执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

  4.立案是源头,审理是关键,执行是效果。

  二、虚假诉讼罪怎么认定

  虚假诉讼罪通过以下要件认定: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行政诉讼中

  三、关于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限制

  关于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有的限制如下:

  1.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2.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做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做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3.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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